【服務對象】
▲設籍或居住於嘉義縣之民眾。
▲嘉義縣內機關及立案團體 。
【申請方式】
▲親臨中心:現場辦理借用手續。
▲電話洽詢:可先排入輔具預約。
▲線上預約:網址連結。<目前輔具庫存借用狀態>
【應備文件】
▲如非本人親自辦理,請檢具代理人身分證。
▲檢具使用人身分證或身心障礙證明、中低收入戶證明或低收入戶證明,未附證明者視同一般戸。
▲申請借用氧氣製造機、抽痰機者,需檢附 3 個月內有效之醫生診斷證明書正本<範本>。
▲機關團體借用需檢附活動簡章佐證。
【服務流程】
【借用項目及保證金價目表】
【服務須知】
▲ 輔具預約登記:當本中心無庫存時,可先辦理預約登記。
▲ 同時有多位輔具借用需求者時,以短期需求不符合輔具補助申請資格且經濟困難者優先,其次以不符合輔具補助申請資格且經濟困難者,最後為符合輔具補助申請資格但經濟困難者。
▲ 輔具保留期限為 5 個工作天,若超過期限而未辦理借用則視同放棄。
▲ 輔具借用中不可先辦理預約登記,歸還後才能辦理。
▲ 欲借用輔具項目不在本中心原借用輔具項目中時, 可提出「輔具借用專案申請」經審核通過方可借用。